案例一:谨防商票变“银票”
(中信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发现一张伪装成“银票”贴现的电子商票——摘自浙江省银行业协会网站)
近日,一位客户来中信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咨询票据贴现事宜,并出示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经接待的客户经理辨认,该票据应为商业汇票,由于承兑人信息栏写的是某地方商业银行,乍一看,的确容易误认为是银行承兑汇票。经询问,客户称该“银票”为其上家提供。
客户经理随即请支行票据中心再次确认票样,基本确定此极有可能就是近期票据圈出的新骗术。据了解,近期票据市场出现多起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客户对商票开票系统的认识不充分(有的银行系统商票承兑人可以录入为银行)、对商票、银票辨别认知不足和疏忽大意,从中钻了空子,专门开具此类面额10-100万元的商票,然后充当银票出手贴现。此类商票抬头明显记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号也以商承的“2”字打头(银票票号为“1”字打头 ),但承兑人一栏并未填写出票人的公司名称,而是填写为“某某银行”(为了造成属于疏忽大意的假象,填写了自己公司的开户行名称,因此,该批票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开户行与承兑人名称一致”)。据市场反馈,这些商票有不少已成功贴现,到期很难兑付也很难追索。支行立即将此情况反馈客户,告知其风险所在,并建议客户必要时做报警处理。

(上图为示例图,与文章内容无关)
事件解读:电子商承票号以“2”字打头,电子银承票号以“1”字打头,接收电子票据时,不能仅看“承兑人信息”一栏中全称为金融机构,还应关注票面显示的是否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不是,这张票一定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针对这一问题,监管机构已经要求各金融机构进行自查,堵塞漏洞,但各成员企业在使用电子汇票系统时,仍然有必要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降低票据收款风险。